跳到主要內容區

 

📢 【函轉】勞動部-「技術士技能檢定西餐烹調職類申請檢定資格」

主    旨:「技術士技能檢定西餐烹調職類申請檢定資格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150507197號令訂定發布,並自中華民國116年7月1日生效,茲檢送發布令1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說    明:     
     一、    參加西餐烹調職類丙、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應檢資格,應分別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6、7條規定,自116年7月1日起應繳驗衛生講習時數證明或修畢食品(餐飲)衛生相關課程學分證明文件。
     二、    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2月18日勞中二字第1020204426號函,自116年7月1日停止適用。

瀏覽數: